2025届贵州复读生高考报名流程,贵州复读生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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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复读生高考报名流程

复读生高考报名流程详细指南 考生需准备的报名材料及学籍号一致,包含身份证、户口本和高中毕业证等。 若复读于原校或市县统一复读学校,学校和教师会提供协助,提醒考生提前准备必要的报考材料。 网上预报名需谨慎,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无论应届或复读,均需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填写信息时,需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份信息,确保填写的高中学校为户籍所在区县的往届生,避免误填。

六盘水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六盘水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校代码:4152010977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六盘水师范学院地处有“中国凉都”之称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由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六盘水师范学院,2013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列为贵州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列入贵州省“十三五”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目前与辽宁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大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占地面积1315亩,建筑面积近36万平方米,与明湖国家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贵州最美大学校园”。2014年被授予全省“安全文明校园”,2017年被评为“全省文明校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亿元,各类馆藏图书160余万册,全校教职工870人,其中正高65人,副高249人,博士69人,硕士444人,“双师双能”型教师67人。现有44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教育学、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 近年来,承担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等45项,获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获批贵州省一流大学一期重点建设(培育)专业1个、一流课程4门;获批贵州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有省级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学科、重点支持学科6个。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人文社科示范基地2个,贵州省普通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2011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3个;有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贵州省普通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市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5个。升本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项目207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9项。有六盘水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等10个学术研究机构,105个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是贵州省省级教师发展中心、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台湾大叶大学、泰国清迈大学等20多所国(境)内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于201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即将启动留学生招生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纪委、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六盘水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分数(位次)高的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位次)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山东省、海南省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两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成绩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第二十二条 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第六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招收非英语考试语种考生。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口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且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卷面总分60%(含)以上。 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三个专业只招收男性考生,其它专业性别不限。 第二十六条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五个专业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其他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八条 湖南省艺术、体育类考生,统一使用湖南省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各项收费均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资助措施,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每一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六盘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满足辅修资格的,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达到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8-8601126(兼传真) 咨询邮箱:lpszjzx@126.com 监督电话:0858-8602733 举报邮箱:lpssyjb@163.com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邮政编码:553004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六盘水师范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盘水师范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继续教育。 学院秉承“自强崇实、德技双馨”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面向贵州省招收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 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档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人,住宿费(公寓):A户型1100元/年/生、B户型1200元/年/生,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十九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不能再享受此资助,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第二十条 助学金情况 1.国家助学金 对象:贫困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3000元/3500元(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区分档次) 2.教育精准扶贫 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专项助学金和3500元免(补)学费。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三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 郑老师 18984391009 王老师 15285157399 水利工程分院:杨老师 18984391201 刘老师 18096115083 土木工程分院:卢老师 18984391213 邹老师 18984391218 电力工程分院:王老师 18984391118 盛老师 18984808119 管理工程分院:陶老师 18984391096 龙老师 15338512898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020年高考统招水院群:1044586533 455015739 学院网址: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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