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学校可以走单招吗,卫校学生可以参加高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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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高考吗?

卫校是卫生学校的简称,卫校属于中职院校。卫校分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高等卫生职业学院,其中中等职业卫生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而高等职业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卫校培养的是医学类专业的初级型人才,主要教学生一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一般的卫生学校通常开设:护理学、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初中和高中毕业生都可以去,包括职高、技校、中专等同等学历的同学。

卫校招生要求:

1、初中普通中专(初中起点,学制三年,可连读大专)

报名条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高中普通中专(高中起点,学制三年,可连读大专)

报名条件:应往届高中、职业中专、技校或同等学历毕业生;

3、“五年一贯制”连读大专(初中起点,学制五年)

报名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且参加当年中考者;

4、普通大专(对口招生,学制三年)

招生对象:卫校应往届中专毕业生、普高、职高、技校毕业生。

卫校招生对象:

卫校一般招生对象是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开设的专业也是围绕着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方向。有解剖、生理、病理、免疫、药理、内科、外科等18个设备齐全的实验室及模仿临床环境的医护演练基地和口腔实训中心。

卫校报考条件

1、原则上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能刻苦学习,有献身医学事业的精神。

3、身体素质好,无不适合学医的疾病(身体无残疾)。

4、报考护理、助产专业中考成绩在当地中考总分的55%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可比护理、助产专业低50分。

一般地方性的卫校招收的就是当地户籍的学生,也就是只在当地招生。由于大部分卫校属于中职院校,所以毕业后学历大多属于中专学历。也有很多人说卫校毕业是大专学历,这是因为卫校也是分中专和大专的。所以,大家选择上卫校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好毕业后是什么学历。 一般来说,卫校是分三年制和五年制的,三年制毕业的学历是中专,而五年制毕业的学历是大专,五年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3+2。上高中和初中上卫校的待遇和时间是不一样,一般初中生上需要五年而高中生只要三年的时间,所以在就业上高中生可能会占优势。

拓展资料:

护理专业

培养目标:根据护理工作岗位的需求和卫生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将护理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从事护理、保健、康复、健康、美容、教育等工作”。

核心课程:解剖基础学、生理基础学、医用化学基础、计算机、医学心理学、护理学基础、英语、语文、数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护理心理学、营养学、急救护理、病理、药理学、康复治疗等。

助产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护理学以及妇幼保健的基本理论和助产专业技能,从事临床助产和母婴保健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解剖学基础、生理学基础、遗传与优生学基础、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病理学基础、药物应用护理、护理礼仪、人际沟通、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产科学及护理、内科护理、母婴保健、急救护理等。

学校立足多层次办学,为学生就业和发展提供多种选择途径。护理专业学制三年,获全日制普通中专文凭,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推荐就业;3+3高考升学模式,为学校主要办学层次,即三年中专学习后参加全国高职分类考试(春季高考),对口升入重庆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等11所高校深造,获全日制普通大专文凭。

重庆市社会高考生可以直接重庆报名嘛

可以直接重庆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可报考普通类。 (1)考生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重庆市久居。 (2)考生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①考生父或母属重庆市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市的可申请高考报名。 ②考生父或母属重庆市区县级(含)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投资者,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市的可申请高考报名。 ③考生父或母为驻重庆市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随军将户籍落户重庆市的;考生父或母因复员(转业)到重庆市,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市的可申请高考报名。 ④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市的可申请高考报名。 ⑤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死亡等非正常情况),考生随父或母或监护人将户籍落户重庆市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原户籍应为重庆市)可申请高考报名。 ⑥考生为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可申请高考报名。

重庆户籍不够三年能不能高考

((数据自行核验))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重庆户籍不够三年能不能高考的相关内容。

不能 这种情况是不能报名高考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条件: (一)截至报考当年9月30日(含)往前连续推算(往届生学籍从毕业当年往前连续推算),报考人员至少具有重庆3 年户籍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3 年学籍。 (二)报考人员具有重庆户籍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不足3 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重庆; 2. 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重庆,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 3. 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重庆; 4.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重庆。 重庆高考报考类型设普通类、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4类,考生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在重庆报名参加高考,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一、普通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可报考普通类。 1.考生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重庆久居。 2.考生具有重庆普通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①考生父或母属重庆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②考生父或母属重庆区县级(含)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投资者,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③考生父或母为驻重庆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随军将户籍落户重庆的;考生父或母因复员(转业)到重庆,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④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⑤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死亡等非正常情况),考生随父或母或监护人将户籍落户重庆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原户籍应为重庆) ⑥考生为持有重庆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 3.原户籍非重庆的考生(除普通类第2项规定情况外),考生及父或母须落户重庆3年及以上,考生须具有重庆普通高中连续完整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非重庆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重庆普通高中连续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供连续3年及以上在渝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材料)。 5.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重庆的。 具有普通类报考条件规定情况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普通类。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起,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类,须提供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证明(经市教委批准设立的具有艺术、体育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高职对口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报考高职对口类。 1.具备重庆中等职业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重庆3年及以上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符合普通类第2项规定情况之一的重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三、中职直升类 具备重庆中等职业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中职与高职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 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中职阶段应届毕业生。 四、单考单招类 报考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的人员应具有重庆户籍或学籍。消防单招仅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开展,其报考资格由消防部门进行认定。 对上述报名条件未涵盖的其他情况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佐证材料,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签注审核意见,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针对学籍、户籍、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等年限计算方法为考生报考当年9月30日(含)往前连续推算。 实际就读是指考生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一致,并提供经区县教育部门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科室负责人、高中阶段学校校长、考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的在读期间实际就读佐证材料。 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 17号)有关规定执行(以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3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十)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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